您好!欢迎来到云南商务职业学院!   今天是
0871-68257218
0871-68257218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就业新闻
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政策宣传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日期:2017-05-19 浏览:0

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政策宣传

 

2014年年初,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在云南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扶持。近期,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2014年-2017年,在创业专项资金中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并明确了扶持范围、扶持项目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具体政策如下:

一、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项目的扶持范围

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我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及发展前景广阔、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创业项目或团队。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报1个创业扶持项目,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二、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的主要项目

主要包括四类扶持项目: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二次贷款贴息。

三、申报四类扶持项目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无偿资助

1、申报条件: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5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名,给予3—5万元一次性无偿资助。无偿资助作为创业项目经营性资金,主要用于房租、经营场所装修、加盟、机器设备购置、采购货品等方面的支出。

2、需要提供材料(一式五份):①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②学历证;③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⑤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⑥《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⑦《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附件2);⑧财务凭证;⑨开户银行及账号。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二)场租补贴

1、申报条件: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未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的经营实体,经审核,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2、需要提供材料(一式五份):①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②学历证;③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⑤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⑥《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⑦开户银行及账号。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三)网店补贴

1、申报条件:对在云南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学年或2014年后毕业、在我省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经营形式(其所依托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公示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之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经认定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2、需要提供材料(一式五份):①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②学历证;③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⑤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⑥《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⑦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⑧开户银行及账号。若项目申请者未办理工商注册,需提供创业项目“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四)二次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2、需要提供材料(一式五份):①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②学历证;③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明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⑤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住房房产证明等);⑥《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⑦申请者应按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要求提交所需材料;⑧需提供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首次创业贷款按期还款凭证和贷款结清证明、按期纳税凭证;⑨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劳动合同;⑩开户银行及账号。有关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四、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按照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执行。

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的审核按照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项目申请人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县级就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每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底前(2014年放宽至11月中旬),大学生二次贷款贴息项目全年均可申请。

(二)资格审查和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需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3),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确认后,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推荐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

(三)复审和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县级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扶持项目竞争力、创新性、可塑性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扶持项目,确定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对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在拨付首期资金3个月后对选定的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评审,检查阶段性成果。

五、资金管理及拨付流程

对大学生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上报的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汇总,将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确认后,将资金从省级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各州(市)财政专户。各州(市)将无偿资助首期资金、场租补贴、网店补贴资金拨付到扶持项目。其中,州(市)对大学生无偿资助项目应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先拨付首期50%的资金;中期评审完成后,对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再按规定拨付剩余50%的资金,对未能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按规定取消项目扶持。

 

上一篇:部分实习就业单位
下一篇: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交叉检查组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