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6-2017学年上学期的教学工作已进行到中期,为了解和总结教学工作的效果及成效,将开展教学期中检查,请各系部通知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
1、课程为前8周完成的教学任务的课程,各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进行期中考试。
2、考试形式不限,由各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形式可以是论文、作业、设计等形式)。
二、考核时间
1、2016年10月17日-25日教师组织学生随堂考试,考试前请到教务处515领取期中考试考场签到表和考试情况表。
三、考核要求
1、期中考试只需提交考场签到表、考试情况表和期中考试成绩登记表(登记表由教务系统打印)。
2、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间为2016年10月25-27日,请任课教师组织期中考后按时登记成绩。
3、考核结束后,请任课教师于2016年10月28日16:30之前提交相关期中材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