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精神,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教育厅建立和完善了我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为用人单位与广大毕业生的双向选择和网络招聘搭建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有效降低了毕业生就业成本,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省教育厅已将此项工作列为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请各高校高度重视,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2017届毕业生电子档案,含毕业生基本情况、推荐表、照片、视频(学生可自愿选择)等,报送至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信息部(具体上报方法见附件)。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